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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招标公告

2016年11月17日 15:58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的开放性建设,推进长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吸引、聚集国内外同行进入平台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提高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培养优秀人才,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二、课题指南

申请者要立足国情、立足当代,考虑理论和实践上的已有进展和发展逻辑,并结合自己的专长,围绕三峡库区、成渝城市群、长江上游地区、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自主设计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项目重复。

三、申报条件

 国内外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政府部门从事科学研究的相关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科研项目资助。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校内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启动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

4、申报课题的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平台的一个课题。

四、成果要求

资助课题至少应达到如下成果要求(成果必须以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

1、至少发表2篇C1及以上期刊论文或者发表B级期刊论文1篇(期刊等级目录以《重庆工商大学学术期刊分类表(2011年修订版)》为准)。

2、课题负责人主持获得与本课题正相关的省级重大、重点课题或国家级课题,可以视为达到结题条件。

3、课题负责人主持获得与本课题正相关的横向课题且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可以视为达到结题条件。

4、立足本课题,课题负责人指导学生获得“挑战杯”、“数学建模”市级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可以视为达到结题条件。

五、课题管理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有特殊约定者除外。

课题管理工作由学校科研处统筹。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负责课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管理等具体工作,执行学校关于课题管理的规定。

对未能完成研究任务或成果不符合资助合同要求的课题,学校将撤销该课题并视情况追回资助经费。

六、申请书

投标者须填写《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交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学科建设办公室5050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jsy@ctbu.edu.c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2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联系人:刘霜

联系电话: 023-62768512

邮编:400067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重庆工商大学田家炳书院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50503办公室。

七、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开放课题拟招标7项,每项资助2万元。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

              2.《项目论证活页》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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