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直属支部支委成员由书记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统战委员一人、纪检委员一人等五人组成。下设4个党小组,分别为教工党小组、研一党小组、研二党小组、研三党小组。
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㈠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决议;
㈢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㈣搞好支委会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
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㈠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加强组织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㈢负责“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等;
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㈡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㈢及时反馈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
统战委员负责协助书记开展本直属支部的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㈠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统战工作情况。
㈡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培养、安排、使用工作。
㈢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㈣与民主党派保持密切的关系,通过座谈等,咨询他们对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共谋支部的新发展。
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㈠了解掌握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违纪案件。
㈣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
㈤负责支部贯彻执行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执行情况。
㈢了解和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